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这一重要论述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指明根本方向、提供行动遵循。
立足 “十五五” 规划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时代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弘扬契约精神、强化法治保障四大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维度,系统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堵点难点,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蕴藏的发展潜力,以四维一体协同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只有营造公平统一的竞争环境,才能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落实总书记重要要求,必须把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摆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首要位置,构建统一、透明、无歧视的市场竞争规则,打通制约要素自由循环的制度壁垒。
严格落实 “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全国一张清单” 管理制度,坚决清理地方差异化扶持、区域保护性壁垒、所有制歧视类政策文件,真正实现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健全常态化、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产业扶持、招商引资、行业监管、要素配置等全部政策文件纳入审查范畴,统一全国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从政策源头杜绝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制度安排。聚焦平台经济、公用事业、地方产业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虚假宣传、低价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引导市场竞争从同质化价格内卷转向技术创新、品质升级、品牌培育,以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把公平竞争制度优势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红利,切实把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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