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应急管理部有力指导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构建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1%、17%,连续6年实现“双下降”,连续4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围绕责任落到末梢、专业素质提升、隐患闭环整改、科技智能应用、宣教全员覆盖等五个重点,着力增强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支撑保障和群防群治等方面能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着力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提醒等工作机制;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强化治本攻坚任务落实。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推进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及部门,点对点发送工作提示函;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装置,深入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推动属地政府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小型煤矿,提请属地政府依法关闭;推动实施“三个一批”产业结构调整,推进19座非煤矿山关闭退出、42座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力争实现大中型非煤矿山占比30%以上的目标;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许可准入,加快推动D级化工园区建设,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任务;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省市联合督导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全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排查指导服务。强化“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聚焦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持续发力,同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居民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及消火栓系统缺失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深化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专项整治。
着力增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推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汛避险转移补助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加强局地短时强降雨防御,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和城镇内涝积水点位的摸排工作。强化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联动,抓好施工工地、山洪沟口、临水临坡临崖等重点部位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确保应转早转、应转尽转、不落一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强化火源管控,加强“一区两线”和“五类火”特别是林边坡地违规动火行为监管;持续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常态化组织暗查暗访,推进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组织“教官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送教培训活动,加强“三员”等队伍“建、管、用、养、训”,逐步提升应对大火巨灾的实战能力。抓好综合减灾工作。推动县域综合减灾能力提升,总结推广延吉市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经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抓好救灾救助工作。压实灾情管理责任,严肃灾情统计报送纪律,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行为。持续优化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探索推进“县管、乡储、村用”保障模式,积极拓展多元化储备模式,保障救灾物资峰值需求。
着力增强应急指挥能力。健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区域协作,发挥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密切与公安、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加强应消融合建设,力争实现省、市、县三级与119接警平台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推动110、120接警平台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壁垒,提升联合作战效能。建强指挥平台。以实战标准打造各级应急指挥部,高标准建设省、市、县三级指挥大厅、值守室等场所,配齐配强专业设备。加强乡镇(街道)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持续优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功能并推动向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强化预案演练。统筹推进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完成吉林省暴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和吉林省地震应急预案修订。
着力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设备和特种作业考试点设备更新、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县域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快编制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力争年内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应急避难场所。深化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应用。推动“久安”人工智能大模型深度融入监测预警、指导服务、指挥调度等业务环节,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赋能。整合融合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各类业务数据,打造“一屏统览、一体管理、一键调度”的智慧应急综合应用平台,提升一体化运转效能。完善组织体系。着力构建“应消一体、办队合一”工作格局,推动乡镇(街道)应急办主任兼任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指导员。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全面推进基层应急力量、场所设施、物资装备等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法治建设。修订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执法案例常态化报送,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监督、行刑衔接等措施,通过公告公示、媒体曝光等方式形成有力震慑。
着力增强群防群治能力。推进社会治理。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金融手段作用,加强对事故预防服务的监督指导,健全省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系统,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为全员投保安责险,监督保险机构足额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落实举报奖励。积极宣贯《关于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倡议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帮扶生产经营单位制订配套制度,推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深度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宣教活动,建强全省应急科普资源库,加大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展播力度。建强社会应急力量。持续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重点完成水上、山地搜救等二级以上队伍测评工作,健全救援补偿机制,给予经费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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